案件描述:2022年9月26日,吴某与郭某签订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约定吴某以十万元价格向郭某转让其在某公司20%的股权,郭某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办理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15日内完成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,以及需要在90天内支付完毕10万元。
合同签订后,郭某仅在2022年8月24日、2023年5月3日通过微信转款分别转款20000元、20000元,共计40000元,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,且郭某一直拖延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,于2023年6月25日郭某才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,将吴某持有的某公司20%股权变更至郭某名下。
解决方案:通过我方律师提起诉讼,法院判令郭某主动结清未支付股权转让款4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