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章某某跟甲方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内墙涂料劳务分包合同,对方当事人拖欠工程款项有17.86万元未支付。经多次沟通协商并发送律师函后,已成功追回部分款项,并承诺剩余款项年底结清。
案情描述:2023年3月,客户章某某跟甲方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内墙涂料劳务分包合同,实质是从于某、刘某二人手上拿下的分包工程,包工不包料。工程量实际为四万七千平,总价705000元,现在其他农民工工资已经由章某某代为支付,期间刘某跟总包单位“某某工程公司“有支付工资款记录,但仍有17.86万元未支付。
解决方案:2024年9月3日,客户委托我方律师团队联系对方催收款项,经多次沟通协商并发送律师函后,2024年10月25日已成功追回50000元,并承诺剩余款项年底结清。